□本報記者李光明
  “叮鈴鈴……”不久前的一天凌晨,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將剛剛入睡的安徽省公安廳刑警總隊總隊長吳捍衛驚醒。原來是他包片的亳州市發生了一起命案。他立即起身瞭解案情,指導佈置偵破。
  由刑警總隊長、副總隊長包片指導偵破命案,從而形成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上下聯動、責任一體的命案偵破聯動機制,是安徽省公安廳所創新“3+N”命案偵破工作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今年以來,安徽省公安廳著力在完善、創新偵破命案工作機制上下硬功夫,探索出一套“領導掛帥,快速反應,上下聯動,合成作戰,確保質量,加強防範”的“3+N”命案偵破工作機制,從而大大強化和提升了偵破命案能力。“3+N”命案偵破工作機制規定,除當場確定並抓獲犯罪嫌疑人,凡發生命案,市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主管刑偵工作的局領導、縣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破案;3日內不能破獲的,市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應親自組織研究,部署偵查工作;10日內不能破獲的,市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應再次前往現場會診案件,研究部署推進措施;
  超過30日不能破獲的,市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應適時組織研究專案偵查工作,直至破案。由市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對落實命案偵破“3+N”工作機制負總責。
  在實行刑警總隊長、副總隊長包片指導偵破命案的同時,為捆綁破案責任,強化上下一致的命案偵破整體合力,“3+N”命案偵破工作機制還有一個子機制,即重大案事件應急響應機制。該機制規定,全省發生死亡兩人以上或者手段殘忍、受害人身份特殊、在全省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命案,省公安廳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廳長必須率省廳專家組到場指揮案件偵辦,以整合全省資源服務偵查破案工作。今年以來,安徽省公安廳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廳長許剛已先後率隊赴一線指揮了26起需省級響應的、包括命案在內的重大案件的偵破工作。實行重特大命案掛牌督辦制度,安徽省公安廳對半個月內不能破獲的殺死兩人以上和在全省有重大影響的命案視情確定為掛牌督辦案件,進行重點督辦;市級公安機關也要對重大命案進行掛牌督辦。省、市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對確定的掛牌督辦案件,組織專家前往現場指導,協助偵查工作,由市級以上公安機關成立刑偵專家組,為重大疑難命案提供破案指導和技術支持。所有命案均應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專案組成員以刑偵部門為主,其他相關警種、部門參與,始終做到案件不破,專案不撤。
  “強調‘一把手’要落實‘3+N’領導責任制,是因為只有‘一把手’鑽到案子偵破中,才會真正發現命案發生的原因、防範工作的漏洞、管控工作的薄弱環節、偵破工作需要加強的關鍵要素、關鍵時刻哪些同志拉得出沖得上等,從而從宏觀上研究改進加強工作的第一手資料。”安徽省省長助理、公安廳廳長李建中說,這樣做是典型的“解剖麻雀”工作法,一招見多效,一舉能多得。“3+N”工作機制能夠充分整合全警資源,建立高效指揮組織體系,實現全警合成、手段合成、資源合成、同步合成、互動合成、全程合成、區域合成,既能盤活和應用全省刑偵技術、專家隊伍為命案偵破服務,提高快速反應捕捉戰機的能力,又能最大可能窮盡所有手段、想盡一切辦法、竭盡全力偵破命案。
  安徽省公安廳要求,縣級公安機關命案偵破要力爭發一破一。除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外,所破命案都能依法起訴和作出有罪判決,命案發案總體保持下降趨勢,努力實現破案率高、辦案質量高、發案數低“兩高一低”目標。對於年度內連續發生兩起命案不能及時偵破的縣級公安機關,其主要負責人要把工作重心始終放在命案偵破工作上;在評比周期內,只要有未破命案,或者有檢察院作出絕對不起訴決定或法院宣判無罪命案的縣級公安機關,取消其省級以上優秀公安局的參評資格;連續3年現行命案破案率低於90%的縣級公安機關,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刑偵工作的局領導應引咎辭職。刑警總隊負責人對當年全省未破現發命案實行分片包案制督導破案工作,年底不能完成任務的,包案總隊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要向分管的省公安廳領導書面說明情況,相關人員年度公務員考核時不能評定為優秀等次。
  為從源頭上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安徽省公安廳命案偵破工作機制把“辦案質量”與“案件偵破”置於同等重要的地位,強力推動從“抓人破案”向“證據定案”轉變,確保移送起訴的案件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懷疑的標準。凡證據不足的,不得勉強移訴,待證據確實充分後再移送,堅決防止發生冤假錯案。實行命案偵查專案組長責任制、終身負責制,並把辦案質量納入各級公安機關績效考核和執法質量考評,對出現案件質量問題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在命案偵破“3+N”工作機制推動下,安徽公安機關偵破命案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目前,今年安徽共立現行命案269起,破268起,破案率達99.6%,創歷史同期最高水平,同時還破獲命案積案46起,最長的一起為23年前的命案積案。
  (原標題:“一把手”須第一時間到命案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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