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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3-12來源: 信息時報
  去年12月,廣州市政府下發了《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將調整市工商局的牲畜屠宰監管職責。
  按照該意見,近期,市工商局涉及牲畜屠宰監管的編製、人員、設備、經費等將劃轉市農業局,涉及肉品流通監管的編製、人員、設備、經費等將劃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區(縣級市)工商分局涉及牲畜屠宰監管的編製、人員、設備、經費等將劃轉區(縣級市)農業部門,涉及肉品流通監管的編製、人員、設備、經費等將劃轉區(縣級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越秀分局涉及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監管的編製、人員、設備、經費等將全部劃轉到越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原標題:“私宰肉”將不再歸工商部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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