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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早報咖啡機記者王玥
  昨日,成都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召開,會議為期兩天。在上午的全體會議上,常委會委員們分別聽債務整合取了 《成都市地名管理條例 (草案)》《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 (草案)》等議案。其中《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草案)》提到對非機動車輛的一些整改措施:不得改裝動力裝置、座位、搭棚加傘等。
  在下午的分組審議上,常委會委員們指出,在非機動車輛當中應當區分出自行車的管理範疇,“還是應該提支票貼現倡綠色環保出行,不能讓該措施限制了市民使用自行車。”
  草案規定 電網站優化動車上不得搭棚加傘
  在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成都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房屋貸款王平江,做了關於《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草案)》(簡稱《條例(草案)》)的報告。
  王平江介紹,成都市已登記的符合國家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上牌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為129萬輛,另據估算,成都市還有大量超過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未登記上牌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約300萬輛。“針對電動自行車存在的突出問題,成都市公安局擬在此次起草的《條例(草案)》中,將加強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加以規範和完善。”
  《條例(草案)》中提到非機動車,是指自行車、人力三輪車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交通工具。
  王平江說:“《條例(草案)》將明確非機動車違法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的法律責任。”《條例(草案)》中提到: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拼裝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上加裝、改裝動力裝置、座位、高分貝音響或撤除和改動限速裝置;在非機動車上搭棚加傘、安裝掛架等改變非機動車外形結構或者更改非機動車定型技術參數等影響非機動車行駛安全的行為;並且禁止銷售具有前款所列情形的非機動車。
  審議聲音 拼裝非機動車,能否再細化?
  在昨日下午的分組審議過程中,常委會委員們紛紛肯定了制定《條例(草案)》的必要性。近年來由電動車造成的事故危害頻發,成都市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郭來寶說:“現在電動車已經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
  而對於該《條例(草案)》的更多細則,四川師範大學校長、教授周介銘說道:“在明確非機動車範圍時,包括了自行車,而自行車是我們所提倡的節能環保出行方式,所以在更多治理範圍上要劃分清楚,不要讓市民對自行車出行引起誤會。”
  民進成都市委副主委、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陳波也補充道:“《條例(草案)》中禁止行為的第一條:拼裝非機動車,應該再細化一下,因為有很多自行車愛好者是通過正規渠道進行自行車DIY的。”
  在銷售電動車這一環節,成都市人大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學愛提出,應該從源頭杜絕電動車的危害,“相關部門能否深入廠家,讓電動車在出廠時就固定限速20公里/小時,避免今後因超速而帶來的危害。”
  非機動車N禁
  拼裝加裝、改裝動力裝置、座位、高分貝音響
  撤除和改動限速裝置
  搭棚加傘、安裝掛架等
  改變外形結構更改定型技術參數等
  銷售具有前款所列情形的非機動車……
  成都電動車:
  429萬輛
  已登記上牌:129萬輛 未登記上牌:約300萬輛
  (原標題:電馬兒撐把遮陽傘 今後可能要“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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